第七百二十二章:又是梦到的对吧! (第1/2页)
当初他让牧羊找薛礼和席君买都找了几个月,当时张绍钦就觉得自己是天命之子!运气如此之好!
但张瑾初避个雨都能碰到王玄策!
至于合伙骗他,王秉没这个胆子,也承受不起这个代价。
而且如果是他听了沈慧的话之后,想试着碰一碰,以那样的性格,这本书他绝对不会拿回来,这本书是张瑾初送的,他不还也没有问题。
如果拿出去送礼,足够他平步青云到七品了,没错,就是这么值钱,这还只是收藏价值,要是算上张绍钦和颜之推的面子,那就没法算了。
这本书拿给窦轨,窦轨绝对会要,说不定还能当传家宝,到了几百年后,他家后人完全可以说是初印本,因为上面有武祖和文祖的印章。
在儒家的地位相当于当年第一部手抄成书的《论语》,仅次于初版手稿!
这让张绍钦非常不忿,因为初稿虽然在他家,但是上面可没有盖印,所以他决定回长安之后盖上一百套!后边再坠上编号001-100!
而且真的那样,王秉应该是带着沈慧和王戈儿,不,以后就叫王玄策,三人一起来。没必要拿过来找他,而且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在张绍钦面前撒谎面不改色的。
张绍钦把王秉手里的肉串拿过来,放在火上重新加热,然后一半自己吃,一半重新递给他。
“好事,真的是缘分,王玄策就王玄策吧,读一年的私塾,把字认的差不多了,明年正月十六,送到玉山来。”
看着王秉就要跪,张绍钦赶紧拉住:“行了行了,差不多就得了,是让他到玉山皇家大学读书,又不是收当亲传,别听错了,侯爷我不喜欢被人跪。”
王秉深深一揖:“多谢侯爷!多谢侯爷!”
然后朝着凉亭那边行礼:“多谢县主!”
道谢过后,张绍钦叫了一个小吏,陪着王秉去洛阳县衙走一趟,就说是他的意思。
走的时候这家伙手里还攥着手串,张绍钦估计是带回家给老婆孩子的,二十多岁的年纪混到这个地步也不容易了,而且发达之后第一时间是把发妻和孩子接来,总归人品上是不会有太大问题的。
但王秉估计不知道,他老婆孩子在路上隔几天就能吃一顿烧烤,现在应该吃菜比吃肉香,他媳妇孩子可都胖了一圈呢!红烧肉这玩意养膘简直了!
至于王秉觉得那些可以改变生活的事情,对于张绍钦来说真的连鸡毛蒜皮都谈不上,总归是能让王秉一家人过上好日子了。
入了流就有了职分田,但沈慧是个勤快的,估计还会想着卖红烧肉,但现在她就可以自己卖了,就算王秉想和他上官合作,他上官也不敢了。
就算真有不开眼的,张家在洛阳城里的掌柜也不是吃干饭的,给沈慧的小摊上印个张家的标记,新都督也不敢查。
这些事情其实根本轮不到张绍钦处理,换了在玉山,王秉顶多能见到林正,林正就能帮他安排得明明白白。
至于为什么没有选择收王玄策为弟子,之前张绍钦真没觉得他就是王玄策,只觉得是个胆子大点的普通孩子,顶多有点灵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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