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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座小镇的史诗,一群普通人的传奇

一座小镇的史诗,一群普通人的传奇 (第1/2页)

一座小镇的史诗,一群普通人的传奇
  
  ——《血色七杀碑》第一卷《重阳碑》读者锐评之三
  
  文/杜哲
  
  我是被书名骗进来的。
  
  《血色七杀碑》——乍一听像是武侠小说,或是某种暗黑风的悬疑故事。通过对一玄《段王爷的江湖》系列作品的阅读,我倾向于私下将一玄定义成为一个无效小说作者。第一章讲张献忠竹篮打水、立碑铸七杀,我也确实以为是历史演义。可读着读着,画风变了:大学生老师甄东西在讲台上画圆,学生刘二娃把泡泡糖粘在桌板底下,镇上开了第一家咖啡屋,丽春卡拉OK的霓虹灯在青石板街道上一闪一闪。我这才明白过来——我被骗得不冤。
  
  这根本不是武侠小说,这是一部用川南方言写成的巴蜀小镇《清明上河图》。
  
  张献忠的七杀碑只是一个引子,真正的“杀”,是时间。
  
  时间杀了青春,杀了等待,杀了那些以为永远过不完的日子;可时间也救了一些东西,救了一个人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勇气,救了一座镇子在风雨飘摇中始终没有断掉的根。
  
  初读时觉得它慢。不是情节慢,是那种不急着把故事讲完的从容。一章一章地读下来,才发现这慢里头的功夫:每个人物都在自己的轨道上活着,有自己的私心、懦弱、算盘,也有在关键时刻迸发出的善良和勇气。他们不是道德符号,是活生生的人。读到第十一章,东西哥吞老鼠药自杀,金娃子把他倒挂在床沿上抠喉咙催吐,最后发现吃的是假药——我在半夜笑出了声,笑完了又觉得心酸。一个人攒够了死的勇气,买了三包老鼠药,吃了一包,结果吃的是面粉。
  
  这世上最荒诞的喜剧,底色全是悲剧。
  
  朋友说这是一部被严重低估的作品。
  
  我读完十一到十五章,合上书,脑子里反复回荡着一句话: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烟火。
  
  这几章写的是什么?写的是东西哥哥从失恋到相亲,从吃假药自杀到被一个胖乎乎的食堂女工拽回人间;写的是金娃子跟外婆去买零食,却无意中撞破了大舅与虚秘书的暧昧,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第一次窥见成人世界的复杂与不堪;写的是冷茹心考上了初中却没钱去读,甄贤婆婆从老樟木柜子里捧出一叠被岁月揉皱的体己钱,说“你阿爷给你的是骨气,外婆给你的,是路”;写的是郑光才在外逃亡四十多年终于回家,跪在白蔹坟前,额头抵着冰凉的石碑,说“我回来晚了”。
  
  如果要给这几章找一个共同的关键词,那就是:秘密。
  
  每个成年人心里都藏着秘密。东西哥哥藏的是对千寻的念念不忘、对美媛的单相思、对雨花姐的“将就”;丽媛老师藏的是对东西哥哥那份不敢说出口的爱慕;大舅贾为精藏的是与虚秘书那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;甄贤婆婆藏的是戏班孤女独孤惊鸿的整个前半生——大师兄被枪杀在戏台上,自己被抓上山当压寨夫人,那片青花瓷片她攥了大半辈子,用红手帕包好压在枕头底下,“钥匙扔进了八宝琉璃井里,井水那么深,谁也捞不上来”。而成年人处理秘密的方式,不是倾诉,而是沉默。郑光才在茶馆里喝了一口老荫茶,闭上眼,半天没说话;雨花姐分手时没有哭,只说了一句“好人和能过一辈子的人,不是一回事”;金娃子蹲在窗根底下偷听大外公和郑光才说话,听到最后,自己心里堵了一块石头。
  
  这种“不说破”的美学,是《血色七杀碑》最迷人的地方。作者一玄不评价任何人的选择,只是呈现,只是理解。他把每个人心里那些说不出口的东西,一点一点地挖出来,晾在太阳底下,让读者自己去看。这种信任读者的叙事态度,在今天的网络文学中极为罕见。
  
  第十一到第十五章,每一章都有自己的叙事焦点和情感基调。第十一章是“生死”:东西哥吃了假药,差点把自己交代了,最后被雨花姐一句“你要是死了,我怎么办”拽回来。第十二章是“根”:冷茹心渴望读书,郑光才渴望回家,两个人的故事在“教育”这个点上交汇。第十三章是“变”:虚老幺开咖啡屋,贾眼镜在咖啡屋里讲《茶经》,传统和现代在同一个柜台上和平共处。第十四章是“等”:甄贤婆婆去庙里求签,签文是“坎为水”——“一轮明月照水中,只见影儿不见踪”。第十五章是“藏”:甄贤婆婆的身世终于被完整揭开,原来这个每天在老槐树下纳鞋底的老太太,年轻时叫独孤惊鸿,是马戏班里最受欢迎的角儿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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